前沿化学研究院关于院内招聘兼职工作人员的通知

      为进一步提升前沿化学研究院行政服务效能,保障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工作高效运转,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院内公共事务,服务化学双一流学科建设,拟面向院内公开招聘兼职行政工作人员,具体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拟招聘兼职岗位、人数及工作地点

      办公室综合岗位1

      安全管理综合岗位2人(分子、物质各1

      教学综合岗位1

      科研综合岗位1

      工作地点均在青岛校区。

      二、岗位职责

      (一)办公室综合岗位

      对接研究院办公室财务管理、组织与管理等师生服务工作;协助学院重要活动的落实和保障;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。

      (二)安全管理综合岗位

      担任研究院安全联络员,落实安全管理要求,组织师生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;对接研究院资产管理与维护具体工作;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。

      (三)教学综合岗位

      对接研究院招生宣传、学位申请、教育教学等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;对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学位委员会分会场工作;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。

      (四)科研综合岗位

      对接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以及科研学术活动组织与管理、科研经费及成果奖励认定等工作;对接校企技术合作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等工作;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。

      三、招聘条件

      1.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品行优良;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优先。

      2.爱岗敬业,责任心强,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;

      3.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。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、专业判断能力、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。

      四、招聘程序

      1.应聘人员请将《前沿化学研究院院内岗位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)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:lizhihao@sdu.edu.cn

      2.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资格审核、面试等综合测评,择优确定拟聘人选。

      3.报名时间:2025321-327

      五、管理与待遇

      (一)人员管理

      聘用人员相关政策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,由研究院统一管理,任职前签订岗位目标任务书。

      每个聘期结束后,由个人提交述职报告,分管领导审核,研究院成立考核工作组进行综合评审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,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%

      (二)薪酬待遇

      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发放工作绩效,分为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,分步发放。

      1.基础绩效:

      按月发放。标准为1000/月;

      2.奖励绩效:

      每个考核周期(一般为一年)发放一次,考核结果公示后,奖励绩效随年终绩效一次性发放。

      经考核,考核结果为优秀(比例不超过20%)的工作人员发5000元奖励绩效;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工作人员发放3000元奖励绩效。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工作人员格发放1000元奖励绩效。考核不合格的,将解除该兼职工作人员的聘任。



      联系人:李老师(院办)

      联系电话:0532-58632219

      联系邮箱:lizhihao@sdu.edu.cn



      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前沿化学研究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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